新聞分析》不懂的商品 別再碰了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 2008.06.04 05:36 pm
瑞士最大的銀行瑞士銀行(UBS)從去年夏季以來,已認列374億美元資產減值,居歐洲銀行之冠,董事長歐斯培爾(Marcel Ospel)4月因而黯然下台;台灣的永豐金控執行長盧正昕,也將在6月6日提前退休。兩位金融界人士去職,幕後殺手就是不斷推疊、層層包裝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專業的陷阱」,國內一家因美國次貸風暴而提列近百億元呆帳的金融機構的主管說,銀行賣不懂的產品給消費者,自己也買不懂的商品。
次貸風暴延燒迄今,大型金融公司宣布的損失與資產減值總計超過3,190億美元,受創最深的花旗銀行虧損410億美元,瑞銀則緊追在後。
歐美金融市場因為次級房貸風暴重感冒,全球包括亞洲市場也跟著打噴嚏,這一切都是衍生性商品惹的禍。
次級房貸經過華爾街金融機構組合包裝後,以票據或是證券的型式,成為各式各樣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並用高利息的糖衣吸引銀行、壽險公司與對沖基金購買。
全球投資人趨之若鶩的購買次貸包裝的衍生性商品,讓各地金融機構「連成一家人」,於是美國失火,其他國家也跟著遭殃,金融市場自由流通的結果,便是一人著涼、全家感冒。
有銀行事後表示,董事會根本對相關投資不知情。更有銀行在發生虧損後,才驚覺自己購買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經過層層包裝、連結,竟然與美國次貸有關。
投資風險有很多種,其中最危險的就是不了解商品。針對最近國內的連動債客訴糾紛,銀行常強調投資人應學會「不要買自己不懂的商品」,但就次貸風暴來看,銀行與壽險公司自己也最好謹記別買不懂的商品,日後才能避免類似損失,對股東和投資大眾交待。
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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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的商品 別再碰了 |
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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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 自然人恐買不到 |
連動債 自然人恐買不到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6.02 03:15 am
連動債的糾紛沒完沒了,4月底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要求銀行不得賣給資產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的投資人,據了解,金管會擬進一步規範,要求未來連動債不准賣給自然人。也就是說,即使是高資產客戶,也不能買。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國外,連動債幾乎都是賣給專業投資機構,只有在台灣大量賣給自然人。雖然銀行公會的自律規範才剛出來,但還是要訂定一個可長可久的法規,目前研議的方向是不准再賣給自然人。
一般投資人向銀行購買連動債,都是透過指定用途信託,因此,金管會打算重新檢討信託架構,只要透過指定用途信託購買的商品,全都在檢討之列,除了連動債之外,國外有價證券、海外基金等,都會一併檢討,正請信託公會表示意見。
金管會統計,從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底,銀行端所接到的連動債客訴案共有689件,金額共23.45億元。處理至今,已有540件達成和解,金額共16.39億元,占78%;只剩下149件還在爭議中,金額共7.09億元。
雖然在金管會統計中,只剩下22%的連動債糾紛還在處理中,連動債的糾紛卻沒有逐漸消褪,反而愈演愈烈。
依據金管會的資料,針對連動債糾紛,目前僅有中國信託商銀提出補償方案,但只針對「石來運轉」一檔連動債。至於其他銀行,則從未提出補償方案。連動債投資人的虧損,都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銀行銷售給散戶的連動債出現嚴重虧損,銀行沒有任何賠償。不過,銀行以自有資金購買連動債相關商品,卻跨海要求投資銀行賠償。
最近銀行局內部耗費很多心力在處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連動債糾紛。官員私下表示,銀行、客戶都是各說各話,很難協調出結果,如果真的無法達成共識,也只有訴訟一途。不過,目前為止,尚未有任何一宗連動債訴訟有判決結果,銀行局也很關心到底法院的裁定會偏向哪一方。
銀行局官員表示,目前銀行局所接受的投訴案件中,投資人都有舉證困難的問題,雖然指責銀行在銷售過程沒有告知風險,卻又無法拿出證據,要求獲得賠償似乎有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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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不為人 只怕管不動 |
客訴風波》為錢不為人 只怕管不動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 2008.06.02 03:15 am
主管機關祭出一條條規範要求理專執行,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財富管理的銷售導向不變,理財專員、理財顧問,就很難真的站在客戶角度「理財」。
每次一波申訴潮後,主管機關就出面訂出一大堆新規定,這次爆發連動債風波後,主管機關要求銀行業者要先了解客戶,請客戶先填寫問卷,由銀行為客戶分級再銷售適合商品,但是有用嗎?
不少人有此經驗,問卷調查出來,結果顯示自己是風險承受度低的客戶,理專還是會私下叫客戶重填一張問卷,再「技術性指導」客戶怎麼填寫答案,這樣銀行對客戶的分級,就會從「保守型」投資人變成「積極型」投資人,可以去買風險高的商品。說到底,還是因為理專為賣東西而賣東西。
理想中的財富管理,是理專或理財顧問站在客戶的角度,為客戶資產做最適合的配置,並時時追蹤、調整。但放眼台灣所有的財富管理銀行,理專的考績與獎金制度,最大收入來源,都是銷售商品愈多,手續費與佣金就愈多。
只要考績與考績制度不變,就算主管機關形式上再多要求,理專還是有對策可以因應,唯一從根本的解決方式,只有將客戶資產成長與否,與理專的收入全然綁在一起,才有可能讓理專真正將客戶的資產視為自身財產,好好照顧。
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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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來運轉連動債的DM 與Term Sheet(產品說明書)...還剩21% |
近日到銀行辦理匯款事宜,臨櫃人員處理完作業後,帶著微笑向我推薦投資建議。物價通膨的惡訊早已充斥小百姓不安的心,若有機會多賺點錢,應該要瞭解一下。拿來DM一看,是連動債的商品。「哇,最近新聞炒的這麼大,銀行怎麼還是敢推銷連動債?」,順口酸了這位臨櫃小姐一下,該行最近因為連動債的負面消息已成了網路大眾口誅筆閥的惡棍。「因為許多客戶沒有仔細看清楚產品條件所造成的糾紛,真的不能完全歸責給我們啦…,」一聽之下,就非常清楚該銀行現在處理類似的狀況絕對是有應對的教育訓練,再加上我本身不是該行的重度往來客戶,勿需浪費唇舌讓她誤以為我是目標客戶,也趕緊丟下「帶回參考,謝謝再見」,躲過一次可能的投資風險。
嚇嚇有名的石來運轉連動債案例太過慘烈、悲壯,加上今周刊的報導內容憾動不少投資大眾。而媒體報載該投資案例的關係人眾多,買賣雙方各執一詞,各有苦難之處。以上的情形都讓我不禁好奇該支連動債倒底是那兒出問題,鬧出了這麼嚴重的金融糾紛。但是沸沸揚揚的諸多糾紛報導都著眼於此連動債的(不)保本條件設計以及下檔觸發條件令苦嚐連動債重大虧損的投資人哭訴無門,佔不到便宜,只能心有不甘的痛陳「信任」投資過程始末。那些銷售的關鍵文件-產品DM與產品說明書(Term Sheet)的內容又是如何?怎麼不見買賣雙方對此的說明?所以我花了點時間找人要到部份原始資料,欲一窺此連動債的原貌。其在DM上所揭露的產品資訊如下:
若是投資人平常有注意能源行情,有心想要搭上石油短缺的能源危機所造成的油價上漲之利益,在理專人員的說明而乍看之下,這份DM的確是容易引導投資人進入獲利可期的自我催眠空間:
1、它宣告讓投資人「安全地」讓您參與能源發燒契機。
2、投資的收益都需要時間蘊釀,投資大師羅傑斯都看好能源、原物料有10年的大行情,3年的能源價揚前景是值得等待。
3、頭半年8%的固定配息,換算成年利率的確是遠優於定存。
4、四種能源指數的趨勢向上,關連性高,就算以最差的指數來計算獲利,也該有不錯獲利率吧。
5、到期贖回的計算公式,都是100%,112%,真的都沒有低於100%的數字出現。
6、4張模擬情境圖的收益都沒有低於100%。
閒置資金足以到達最低投資門檻的人,會不心動嗎?DM內容有幾行敬告文字,: 情境分析僅供參考,不代表真實配息狀況…,…產品條件以說明書為主,投資應詳細閱讀中、英文版產品說明書…,雖然它相對的不明顯,若是又被刻意的忽略掉,投資人是不容易重視這些敬告的影響。
但是,風暴的成因都在契約主要內容的產品說明書(TERM SHEET)當中。
哇…!第1頁開始映入眼簾的就是讓投資人無從翻供的劣勢條款:【本人(委託人兼受益人)已充分瞭解下列產品特性與條件】。而且,這份長達9頁的說明附件,還只是摘錄翻譯讓投資人畫押,如有疑問將以英文說明書為主。所以,看完了這9頁的中文說明,還可能有9頁的英文說明書要看…。心中的疑問直衝腦門:這是投資說明書還是多益測驗範本?看來投資國際化的必要條件除了要具備投資經驗與知識,英文的能力也得要一流。
第4項的「到期最低還本比率」條件,已經開始了文字迴圈設計。「若不發生第20項情境二之2之事件,本債券將由發行機構依產品約定條件返還委託人 100%新台幣原始信託金額。…」也就是說投資人要保佑情境二之2的狀況別發生,否則100%拿不回本金。另外,它也鄭重警告:「本債券為不保本型債券,委託人到期時有可能100%損失原始信託金額」,直接指出這是一支會讓投資人血本無歸的連動債,不只是不保本而已。這是非常大的風險預告,因為多數人會對連動債特別青睬不外乎就是保本機制與利息配放,為了20%的利息冒著失去100%本金的風險,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這是賭注下壓的行為不是穩健投資的原則。「中國信託(受託人)依委託人之指示受託投資本債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外,並不保證最低本金及最低受益率,亦不對發行機構的承諾與保證負責。」可見誘引投資人掏錢買此連動債的作手,已經將投資風險完全的移轉給投資人了。
第8項條件的的四檔連結標的,雖然都是系出名門-高盛投資銀行的能源類指數-石油指數、汽油指數、熱燃油指數、天然氣指數,也給了彭博社的查詢代碼。但是一般投資人根本無法在彭博社的網站查詢到高盛這四支指數的漲跌狀況,若是賣方不主動提供對帳資料或是指數動態,遇到認真關心投資績效現況的投資人要查詢指數的動態時,只能被阻擋在不透明的報價機制之外。
第2頁中的第15、16、17、18項條件,單獨檢視並無特別之處,尤其是第18項條件的「觸發事件」。但是放入到第3頁的第20項的「到期返還金額」條件中,就成了左右投資人盈虧結果的關鍵因子。
情境一:
如果鎖定配息事件發生(第17項條件成立,也就是在某一天要四檔指數的各自累積漲幅超過112%),無論觸發事件是否發生(忽略第18項條件),到期將依下列計算公式返還金額:(注意,是持有到期才算!):
[台幣名目本金/TWD(36)] * [1 + 最大值(12%,表現最差指數的報酬)]
要這四種能源指數的漲幅都能超過112%,不是不可能,但是機率有多高?還是得要回頭瞭解指數的內容才能有進一步的判斷吧。萬一真的有一個不成氣候的指數原地不動或僅是小碎步,那三年下來,也只能苦笑的收下12%的利息,向其他漲升的指數說幸會…。
情境二:
如果鎖定配息事件沒有發生(第17項條件沒有成立,樂觀的情境沒有發生…),到期日的報酬將基於如下的或有事件:
1)如果觸發事件沒有發生(也就是那四支指數都不是終極衰神的化身,未發生大幅下挫的慘事)將依下列公式計算應返還金額:
[台幣名目本金/TWD(36)] * [1 + 最大值(0%,表現最差指數的報酬)],三年下來沒有收獲就是讓投資人拿回本金。
2)如果觸發事件發生(那四支指數其中有瘟神,失常的大幅下挫)將依下列公式計算應返還金額:
[台幣名目本金/TWD(36)] * [1 + 表現最差指數的報酬)](補充說明:表現最差指數的報酬最低沒有下限,哇,賠到一文不剩!!!
投資人為什麼要投資指數?因為一般投資大眾真的少有能夠展現如巴菲特大師的選股能力與毅力,讓投資績效長時間的打敗大盤指數,往往是在追高殺低的過程中沈淪,贏家是少數。所以只要我投資的指數能黏著大盤走勢的起伏,長期而言,我就已經打敗了一缸子盲從而不理性的投資散戶們。
石來運轉連動債的連結標的是四類指數,若是同樣以2005年10月14日的時點,將1000元平均的投資在四類指數上,到2008年06月5日為止,高盛汽油指數漲了35%,高盛石油指數漲了44%,高盛熱燃油指數漲了25%,而高盛天然氣指數卻下跌了78%。若是不計算手續費等成本,我的資金應該會是250(1+35%)+250(1+44%)+250(1+25%)+250(1-78%)=1065, 投資報酬率因為受累於天然氣的負成長,總共僅有6.5%的獲利率。但是至少還是正報酬。結果透過連動債的包裝與投計之後,投資人不但沒有享受到指數投資的分散風險優勢還只能被迫接受若是其中一檔標的績效失常,就將所有其他標的績效成長全部沒收不予計算。好處算最少的,壞處留最大的,怎麼看都不應該接受此類投資產品。


第21項條件:到期可能返還最低金額:0%。再一次的確認,會有血本無歸的可能。
看到此處,我已經無心再探索此份說明書的其他條款了。因為從合約精神與合約的約束力來說,同意並簽署此份產品說明書的人若不是資金多到無視於此連動債的投資風險,就是帶著非常樂觀的預期看待當時能源市場的趨勢而將投資常談的風險視而不見。
但是事實上,是嗎? 銷售通路將此類複雜難懂的投資商品不分辨客戶屬性的舖天蓋地的推售,踩在客戶的信任感上做起賭博抽頭的生意,銷售人員對於近乎天書的產品內容與公式條件一知半解…。果真,「投資行為若成了賭博行業的副產品,一切都會變了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