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4措施 保雷曼債受害人權益 發行日9/1後銀行須主動和解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
2008 / 10 / 22 星期三 20:55
上百名連動債受害投資人昨(21)日集結金管會抗議並遞交陳情書,事隔一天,金管會今日晚間緊急宣布,已透過 4大措施保護國內投資人權益,證明金管會絕無坐視不管,同時,金管會表示,對於銀行所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有發行日為9月1日(含)後或第一次贖回之期間(閉鎖期屆滿)在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後之情事者,將要求銀行應主動通知客戶,並以客戶可接受之方式進行和解。
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後,金管會立即進行了解國內銀行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之總額,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銀行如有銷售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所發行或保證之連動債,應主動通知客戶並告知後續處理情形。
(二)銀行應協助客戶主張權益,相關訴訟費用協調由各銀行負擔,並由信託公會擔任相關資訊交換平台。
(三)於銀行及信託公會設立專線,提供民眾諮詢及申訴服務,並於網站上公布相關問答集。
(四)另為減少投資人損失,金管會並協調銀行公會、信託公會及主要銀行就其銷售美國雷曼兄弟連動債暫停收取管理費用。
對於銀行銷售連動債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處理,金管會經邀集銀行公會及投保中心研商後,決定運用銀行消費爭議評議委員會制度處理,對於每一契約求償金額100萬元以下之連動債糾紛案件由投保中心及銀行公會受理;求償金額超過100萬元案件由金管會銀行局受理,經審核書件齊備後,移送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評議,期藉由公正第三人之評議,快速解決銀行與投資人間之爭議,目前投保中心、銀行公會及金管會均已受理收件,截至昨日止共約580件。
金管會對於銀行所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有發行日為9月1日(含)後或第一次贖回之期間(閉鎖期屆滿)在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後之情事者,將要求銀行應主動通知客戶,並以客戶可接受之方式進行和解。
金管會亦將彙整銀行銷售連動債常見之瑕疵,如跌破下檔保護前未通知客戶、個別銷售案件經金融檢查確認有缺失者,提供予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時之參考;對於個別銷售案件有該等不當銷售問題者,金管會促請銀行公會協調並強烈建議銀行主動與客戶和解;金管會對銀行銷售過程中有無過失或弊端將予以查明;若有疏失,亦將依法進行適當處置。
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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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4措施 保雷曼債受害人權益 |
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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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債求償無門 投資人與金管會協商未果 |
雷曼債求償無門 投資人與金管會協商未果 11/1再議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
2008 / 10 / 21 星期二 17:55
美國雷曼兄弟倒閉爆發至今已一個多月,台灣連動債受害人卻仍就求償無門!今(21)日上午上百名連動債受害投資人到金管會陳情,要求金管會比照香港模式,要銀行把「金融黑心商品」買回去。經過近4小時協商,金管會與自救會代表僅達成11月1日繼續協商的決議。
香港金管局10月初為 3.3萬名持有香港雷曼債券的投資人「脫困」,讓他們不用等到雷曼兄弟清盤完畢才能取回債券剩餘價值,而是可以市值「折現」。雖然無法取回百分之百的本金,但也可取回5-7成的剩餘價值。
而銷售雷曼債的銀行則須待雷曼兄弟清盤完畢後,才能取回剩餘價值。也就是說,代銷銀行必須負起推銷雷曼債券的責任,向散戶回收經自己推銷的雷曼債券,此不僅節省了散戶的等待時間,也可使散戶的損失降低。
對照香港政府的魄力,台灣金管會卻只釋出 3步驟「教」投資人,首先投資人得就爭議案件提出證據,證明銀行端確有銷售瑕疵,其次,得先找代理銷售銀行「協商」,最後雙方仍無法和解,補償金額 100萬元以下,才能送銀行公會的「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會」處理, 100萬元以上則得另找金管會銀行局。
此處理手法與香港銀行公會,直接以市值回購投資人雷曼債,顯然大相逕庭,在投資人向銀行求償無門下,今日直接向金管會陳情,要求比照香港模式,要銀行把「金融黑心商品」買回去。
在歷經約 4小時協商後,立委黃偉哲在事後轉述自救會代表與金管會協調的結果,對於自救會要求比照香港,由政府出面要求銀行買回連動債,金管會表示,香港與台灣情況不同,香港銷售的連動債是有擔保品,台灣則沒有。
也就是說,港銀所銷售的雷曼連動債,發行者是香港雷曼公司,在當地有保管銀行、也有擔保品,港銀可以處分擔保品來賠給投資人。不過,國內銀行業都是代銷在美國雷曼所發行的連動債,在台灣並無保管銀行也沒有擔保品,銀行業只是純粹的銷售機構。如果銀行業銷售過程沒有疏失,很難叫銀行業買回連動債。
不過,金管會強調,如果經查,銀行所銷售的連動債商品,國外原文說明書有規定只能銷售給法人,不能賣給一般投資人,而銀行沒有將相關資訊揭露出來,銀行賠付的機會就會比較高。
此外,金管會在會中也表示,會了解銀行是如何包裝連動債商品、能否銷售給一般投資人,以及國外是如何處理連動債爭議。
另外,金管會也與自救會達成共識,每兩週會與自救會代表開會,同時將在11月 1日繼續協商,至於自救會要求自救會代表能進入銀行公會消費者爭議評議委員,金管會並沒有答應,僅表示會轉達自救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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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雷 保本100%全成空!求償 銀行只撂一句話「沒辦法」!
鉅亨網記者蔡佳容‧台北
2008 / 10 / 21 星期二 22:15
「當初怎麼也沒想到,合約書上白紙黑字寫著100%保本的雷曼兄弟連動債,如今卻讓老本100%蒸發」,一位踩「雷」的投資人氣憤難平地表示,現在想求償、討個公道,卻老是聯絡不到理專,不知道理專人到哪去了…
雷曼兄弟連動債風暴發生至今 1個月,台灣「踩雷」投資人在求償無門的狀況下,今(21)日上午動員上百名受害者到金管會陳情,抗議當初理專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害大家虧了老本;有受害者指出,事發後銀行甚至態度惡劣地表示,「要賠償沒辦法」。
其中一位退休張姓老師表示,當初在某家「中」字開頭的銀行理專大力鼓吹下,他投資了80萬元的退休金,約 2萬多美元購買雷曼兄弟的連動債,沒想到事發後,理專竟然避不見面,至今都還連絡不上,退休老本也因此血本無歸。
而另一位劉姓投資人表示,當初銀行理專只拿出了一張薄薄的連動債DM就介紹投資人購買,而合約書的右上方也是白紙黑字標明「到期保證機構保障本金100%返還之產品」,一直到簽字後,才收到產品說明書,而且說明書又多又複雜,根本看不懂;但他100%也沒想到自己投下的5萬元美金最後竟然會100%人間蒸發。
劉先生表示,雖然 5萬美元並不算多,但他實在嚥不下這一口氣,非得要銀行給個交代,但是求償的過程確是障礙重重,甚至還有銀行高級主管職些表明,如果要的交代是賠償,那銀行真的「沒辦法」,如果你要找律師、立委或記者處理也沒有關係!讓他氣到不知該如何是好。
其實,雷曼兄弟早在今年第 1季財報就出現嚴重虧損,今年 6月間市場上就有雷曼兄弟要破產倒閉的傳聞,而某台字輩銀行仍在 8月底發通知給各分行理專,強調雷曼「資產大於負債,不會有問題」,然而 1個月後,雷曼兄弟破產,也造成國內5萬多名投資人受害。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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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在金融風暴中的角色 |
司法在金融風暴中的角色 【社論】2008-10-19/聯合報/A2版/焦點
在全球一致關注美國八千億美元救市方案之際,人們也許都疏忽了另一個可能更重要的發展,那就是以司法力量來追究責任。
由次貸風暴到金融危機,形同金融從業人員利用他人的善意無知而遂行詐欺。政府對此類案件主動究辦,藉以彌補監督不良、防患未周之責,遂成了最後的救濟。最近,美國在這方面就有了許多舉動。
二○○一年全美第七大企業恩龍公司弊案,造成逾六百億美元的損失。在恩龍公司持續多年的財務詐欺中,有多家金融機構涉嫌欺瞞股東與投資人,受害的個人與機構多達一百五十萬個單位。此案經美國司法部偵控後,終於在最近由聯邦地區法院做出和解之仲裁,涉及詐欺的金融機構必須賠償受害者七十二億美元。這雖是遲來的正義,但對確保商業倫理、打擊詐欺,實有極大的示範作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從今年初次貸風暴蔓延到今天的金融危機,美國司法部從三月份起,就展開「房貸作業專案」調查,它主要是指金融業者以不實資訊,對購屋者及投資人進行房貸及相關衍生性商品之詐欺。由於此類詐欺案可能超過五萬件,因而偵辦起訴費時,但到六月,至少已查獲約一百五十案涉及詐欺,並已逮捕或起訴四百餘人。除了這些之外,隨著金融危機擴大,大型金融機構破產倒閉,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已開始對「二房」、雷曼兄弟、AIG等廿四家大型機構展開調查。這方面的調查主要是欲揪出利用不實資訊,對投資人進行詐欺或有無內線交易之情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乃是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有兩名避險基金的經理人從事多項詐欺而正式遭到起訴。
全球金融界密切注意的,乃是聯邦調查局是否會對穆迪、標準普爾及惠譽這三大信用評等公司展開司法追究,這三大信評公司,乃是替房貸衍生性商品背書的機構。如果追究起來,可說乃是衍生性商品氾濫成災的元凶。法國總統沙克吉在去年的G八峰會上即已主張要由聯合國犯罪法庭對這三大信評公司展開調查;而美國證管會最近完成內部檢討,也承認這三大信評機構有不可推卸的缺失與責任。這也是全球等著看美國司法機構下一步有何動作的原因。
在此特地舉出美國司法系統的這些動作,乃是在強調,儘管美國財金管理部門近年來在「鬆綁」的理由下,對金管工作日益廢弛失責,因而遂給了不肖金融從業者極大的詐欺空間,使得許多投資人受騙上當。但美國畢竟是個「法治」的社會,因而還是有司法體系出來扮演最後救濟者的角色。政府失職的責任,不能推給人民來承擔。在這點上,美國的司法終究還是值得敬佩的。
從美國的司法最後救濟,再來看我們自己,就不由得讓人傷感,甚至憤怒了。近年來,我們的金管機構和金融體系,由於無能兼無知,對外國的各類衍生性金融商品,包括連動債,完全照單全收。而金融從業人員(即所謂的「理專」)也不明就裡地以不實資訊向投資人這種「善意無知的第三者」推銷。在這個金融泡沫持續破裂的此刻,遂使得台灣多家金融機構一波波的出現連動債風波,估計受害人已在五萬以上,涉及的損失已在數百億到千億之間。這種問題在本質上乃是政府金融主管機構未盡責所致,但外國那種「政府失職的責任,不能推給人民來承擔」的態度,在我們這裡並不存在,遂使得受害者求助無門,得不到應有的救濟。
因此,看著美國司法體系的表現,我們的政府及司法體系又怎能不格外警惕呢?連動債的推銷是否涉及詐欺?政府是否應有快速且通案的解決辦法?金融體系是否必須負起責任?我們等著看政府的下一步!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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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 將爆違約 |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洪凱音、林巧雁/台北報導】2008.10.16 02:46 am
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不僅嚴重衝擊台灣連動債投資人,也拖累台灣金融資產證券化市場。據了解,國內金融機構發行與雷曼兄弟相關的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包括數檔資產基礎商業本票(ABCP)和債券證券化(CBO)到期時可能違約,且預估違約金額約七、八十億元,財金主管機關已密切注意。
金管會表示,受國際金融風暴影響,台灣資產證券化市場相當慘澹,其中又以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受傷較重;至於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如不動產投資證券化(REITs)、不動產資產證券化(REAT),則因為當初不允許包裹外國商品,在這次風暴應可全身而退。
全球發生金融風暴後,信評機構調降台灣證券化商品的評等毫不手軟。惠譽信評最近便調降大眾銀行2006-1及2006-2兩檔CBO的外幣資產及ABCP評等。不久前穆迪也調降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2006-1抵押債務證券的評等,但各信用評級機構對法國巴黎銀行的信用評級仍維持不變。
信評機構一窩蜂調降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的評等,即使商品並未違約,投資人仍然必須因評等被調降而認列部分損失。
據了解,台新銀行擔任創始機構發行的一至五檔ABCP,資產池中的外國債券(CDO)因產品包裝者雷曼兄弟宣告破產而發生違約事件。這一至五檔ABCP合計166億元,其中一半是國內債券、一半是外國債券(CDO),其中台新票券承銷98.6億元,其餘由國內投信業者等其他金融機構承銷。
台新金強調,台新已透過律師,循法律途徑向雷曼破產管理人主張債權。台新金表示,台新票購入相關ABCP金額為43.9億元,至於台新票承銷的其他ABCP部位由誰買斷,基於客戶資料保密原則,不便透露。
台新金法金事業群總經理蔡榮棟指出,三年前是由台新銀行擔任創始機構,以台灣土地銀行為受託機構,合計發行11檔ABCP,其中前五檔與雷曼兄弟有關。
截至今年9月底,台新票持有餘額34.1億元,其中承受雷曼兄弟的曝險部位14.35億元,以預估損失率七成計算,損失約10億元,目前台新票已提列6億元損失,預估再提列4億元的損失就足夠因應,相關損失提列將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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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辭典》資產基礎商業本票(ABCP)
資產基礎商業本票(Asset Backed Commercial Paper, ABCP)
是以「具有穩定現金流量的資產」做為「擔保」的受益證券,是貨幣市場的新商品,做為擔保的資產通常為「應收帳款」或「債券」,發行天期為30天至90天期不等。
由於ABCP享有6%分離課稅,與一般商業本票(CP)20%分離課稅相比,對於投資人更具有稅賦上的誘因。
ABCP是短年期的證券化商品,到期可以循環發行。ABCP的特性就是風險較低,報酬卻仍然維持水準,投資人30天或90天就可拿一次報酬,比其他證券化商品一年拿一次利息風險更低。
中大型企業動輒上億元的資金,在資金浮濫時,放在銀行並不受歡迎,ABCP沒有額度問題,利率也比公債好,經過授信、外幣等層層風險分散的手續,可以降低ABCP的風險,而且變現性很高,最多1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現金。 (記者李淑慧)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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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觀點─政府的失職要用司法來救濟 |
南方朔觀點─政府的失職要用司法來救濟
2008-10-07 中國時報 【南方朔】
全球金融危機方興未艾,但就在大家關心美國七千億美元救市方案之際,卻似乎都忽視美國司法部及所屬聯邦調查局已進行半年的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專案,迄至目前,不但主要的金融機構全都列入調查,甚至已有四百人以上被逮捕或遭起訴。
對於次貸風暴和金融危機,人們都概念認為乃是華爾街貪婪文化所致。但事實運作上,則是有許多涉嫌詐欺的成分:許多房貸公司或金融機構向購屋者惡意推銷房貸,有些金融機構則用不實的訊息向存款戶或投資人推銷品質不良的衍生債券及保單。這些都已構成了詐欺的要件,它已不是客戶與金融機構間的民法契約個案,而是刑法上的詐欺。
在各種詐欺裡,有一種是在利用所謂的「掛釣式金融理財」(Stapled Financing)。它指的是幾乎百家投資銀行,都利用法令鬆綁的孔隙,向存款部門的客戶鼓其如簧之舌,拐誘他們將積蓄轉到投資部門。美國早在一九三三年有一項「格拉斯─史蒂嘉法案」(Glass-Steagall Act),這項法案乃是有鑒於當時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角色不明的禍害,遂嚴格區分兩者,不得重疊。但因該法案嚴重壓縮了金融系統操作的空間,於是金融體系遂自一九八七年起以蠶食鯨吞的方式逐步修正該法案,最後於一九九八年予以廢止。
這項法案的結束,等於金融機構有了極大的空間,使得存款戶變成投資戶。存款與投資掛釣到了一起,不但金融詐欺增加,也使得金融泡沫為之擴大。日前法國總統薩科奇在聯合國大會演講,表示「我們應該研擬新原則和新規則,來管理金融市場,並懲罰那些使人們的積蓄陷入危境的人」,他所指的,當即是這種型態的詐欺。
由美國司法部門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特別是涉及「掛釣式金融理財」的詐欺,這實在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作為。美國自一九八○年代以來,行政管理部門即在金融業者投入大量資金展開國會遊說下,一再屈服於「鬆綁」的壓力之下。易言之,這也代表了政府監督管控能力的棄權失職,這也是金融業者有了詐欺空間的最大原因。司法部及所屬聯邦調查局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這是對明顯傷害所做的最後救濟,這至少仍是一種負責的表現。當政府無能或失責,而讓無辜百姓受騙,政府的司法部門至少應擔起最後的救濟責任,否則一堆弱小的個別受害者面對強大的金融機構,又怎麼可能得到公平的善後?
由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就必須提到台灣猶未了結的所謂連動債自救風波了。近年來台灣金管單位對美國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氾濫由於無知而毫無警覺,而多家金融機構也同樣無知和只知道推銷賺錢,於是連動債遂在台灣氾濫。許多退休老人本來只想存款保本,但在理專全力宣揚「比定存還好的連動債」下,也糊里糊塗被套。演變至今,最少也有五、六萬人受害而一生積蓄泡湯,總損失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
在連動債風波裡,已可確定有許多確實涉及詐欺,理專人員和金融機構為了拚業績,硬是將不實或複雜資訊用來唬弄客戶,而後草草簽下別人看不懂的文件。表面上它有了合法性,實質上則難逃利用他人無知,以不對稱手段及資訊誤導及詐欺之嫌。最近金管會要求賣連動債保單,必須電話錄音,也安排銀行公會及投保中心決定紛爭處理的原則。由這些,我們已可看出他們的確對所謂的詐欺可能性有所疑慮。
用協議審查方式解決問題,總比不理問題好,只是看著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在哪裡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我們的法務部卻對此類問題完全無所用心也完全沒有作為。用私了的方式可以解決問題,但並不足以建立起專業規範及職業倫理;要防止金融詐欺,司法終究必須扮演最後的嚇阻及救濟角色,美國的作為難道不讓我們羞愧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