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慘賠…記得要抵稅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今年爆發許多連動債慘賠案例,別只是自認倒楣,而忘了申報財產交易損失。銀行理專發現,大部分的客戶都不知道,若合計當年所有財產交易,結果出現損失,可以申報所得稅扣抵,如果今年扣不完,以後三年如果有財產交易獲利仍可扣抵,減少稅的負擔。
大家都知道買股票賠錢不能抵稅,這是因為依照現行稅法,沒有投資損失的扣款項目,但是除了投資之外的財產交易,包括房地產、結構式商品,都可以申報財產損失,未來三年內若有財產交易獲利可以相抵掉。
最常見的是連動債與雙元貨幣商品,雙元貨幣是指結合外幣存款與選擇權,看對方向可以賺取定存利率數倍以上的利息,若看錯方向,則必需抱回弱勢貨幣,或是直接換回新台幣。
如果當年度投資雙元貨幣獲利,就可依照銀行開立的所得憑單分別以利息所得以及交易所得彙計單,分開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若財產交易扣掉利息,還是賠錢,就可以申報損失,而且不限單一家銀行、單一商品。假如王太太在A銀行買雙元貨幣賺了40萬元,但在B銀行與C銀各損失了35萬元,當年度合計財產交易就是損失30萬元。
中信銀財富管理處處長隋榮欣說,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親屬如果有財產交易損失,可以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在往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需舉證該財產的持有成本及相關費用,如果無法列舉持有的成本及相關費用,依法就必需依照財政部規定設算,例如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就是依照房屋評定現值的29%計算。
另外,理專也提醒,財產交易所得是賣價扣掉買價,還可以再扣掉所有改良費用,例如裝修費等,若能舉證,還可以再減少一部分稅賦負擔。
至於雙元貨幣則是以結算日本金扣掉交易日本金,再扣掉利息所得,才能算出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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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慘賠…記得要抵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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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連動債 三潛在風險恐蝕本 |
保本連動債 三潛在風險恐蝕本 2008-08-26 工商時報 【李國煌/台北報導】
今年下半年以來,銀行銷售連動債,全面吹保本風,不過,銀行主管指出,即使是保本連動債,投資人還是有三大潛在風險,可能會蝕本。
銀行主管指出,今年下半年,保本連動債當道,各銀行紛紛打著保本招牌,銷售連動債,只是,即使是保本連動債,也有潛在的「蝕本」風險。
一、信用風險。
發行連動債的金融機構,本身發生狀況,導至被其它銀行接收,甚至倒閉,一旦發行連動債的銀行,因為本身經營出狀況,被其它銀行接手之後,持有連動債的投資人,債權是否能完全獲得保障,無法確定。連動債的發行機構倒閉,問題將會更大,持有連動債的投資人,恐怕權益不保。
銀行主管說,承平時期,投資人對連動債發行機構,比較少觀注,但是,目前是金融市場風雨飄搖時期,投資人除了比較收益率高低,更必須多加了解,發行機構的景況。
二、中途解約風險。
銀行主管指出,所有保本連動債都有一項條件,持有到期才保本,一檔3年期的保本連動債,投資人如果持有1、2年之後就要贖回,淨值恐怕會被打折,買進保本連動債,中途解約還是不保本。
三、匯價風險。
銀行主管指出,目前,外幣保本連動債所保的「本金」,是以外幣做為基準,也就是說,屬於外幣本金保本。
如果投資人原本是以台幣買外幣,再買進外幣連動債,持有連動債到期之後,將外幣換回台幣,是否能兌換回原有的台幣金額,銀行無法掛保證。
例如,1美元兌換33元台幣時,買進3萬美金連動債,投入99萬台幣,連動債到期時,至少拿回3萬美元,外幣保金保住,但是,如果台幣升值到31元,所拿回的3萬美金,只能換回93萬台幣,仍然侵蝕到台幣本金。
另外,銀行主管指出,有些保本連動債並不保息,如果連結的標的、條件不如預期,投資人可能只能拿回本金、沒有利息,損失機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