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式債券(structered notes)是結合固定收益證券(如:債券)與衍生性商品(如:選擇權、期貨)而成的新金融商品(如果你看不懂以上名詞的義意,千萬別買連動債)。它的概念早在1850年代即已開始發展,以美國為例,當時Erie鐵路公司就已發行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就是一種債券加上股票認購權證的連動式債券。
在1863年,時值南北戰爭的美國南方政府也曾發行一種20年期的棉花連動債券(Cotton-Indexed Bond),此債券的投資人有權利將此債券轉換成棉花,以現今的眼光來看,它就是一種債券與棉花選擇權的結合。
在1925年Irving Fisher's公司發行一種黃金連動債券(Gold-Indexed Bond),該債券持有到期而償還的本金是與黃金的價格連動,可視為債券加上遠期黃金契約的連動債。
固定收益證券部分提供投資本金的基本利息收益,而衍生性商品部分則運用槓桿(融資)效果,藉以提高預期收益或改變風險承受度的模式(以避險為目的)。連動債的成份中的固定收益證券有到期保本、固定配息與降低持有風險之功能,衍生性商品部分則可在控制風險下發揮降低成本及提高報酬的功能。
就是這個「連結」的結構特性,突顯出連動式債券與傳統債券不同之處。連動式債券持有期間要支付的利息、到期要償還的本金,都取決於連結標的資產的資產特性與未來價值。所以今日連動債市場所能廣見的產品呈現出包羅萬象、眼花瞭亂的生態,都是因為許多新穎特異的連結標的叢生之故,而這些連結標的就是包括了:債券、股票、指數、匯率、利率及選擇權衍生性金融商品。
結構型商品 = | 固定收益商品 + | 衍生性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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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本型連動債(Principal-Guaranteed Notes)為例,其即為「零息債券」與「選擇權」之組合,以類似債劵的型式發行,可做到100%保本或是特定比例的保本,投資報酬率則依「參與比率」大小決定。
連動債之發行機構可為公司企業、金融機構、政府單位、國際組織及機構投資者,發行期限可從二十八天至十年以上,目前主要多由金融機構發行,例如證券商及銀行。連動債商品的交易始於店頭市場,俟流通量及市場接納度提升後,才因市場需求增加而進行產品標準化,進而於集中市場交易。國外連動債商品市場已發展許久,目前除了一般店頭市場的交易方式外,集中交易及私募的方式亦相當盛行,將連動型商品上市交易的市場包括美國芝加哥選擇權交易所(CBOE)、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香港交易所、澳洲交易所、倫敦交易所等。
連動債(結構型商品)的創新主要是受到金融市場的自由化與國際化,以及銀行服務業間日益增加的競爭壓力等因素的刺激影響而加速。因為連動債就是為了能有效地將發行人或持有人的風險重新分配移轉給市場上願意承擔此風險的投資人,提供投資人客製化的風險與報酬組合。透過連動債商品,投資人可將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及對市場未來走勢的預測轉換成實質的投資報酬。例如,對未來利率走勢有某種看法的投資人,可藉由購買利率連結型連動債,將其對未來利率的預期客製成特殊型式的票券。例如,預期未來利率走勢將在某一區間徘徊的投資人,可購買區間型債券。預期長短天期利率差有特定型式變化的投資人,則可購買利差連動型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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