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買連動債 別扔掉DM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8.05.14 04:56 am


投資人誤信理專的推薦,買了不保本連動債,賠了錢,要怎麼跟銀行談判?專家說,盡可能找出所有書面文件,包括理專當初說明時手寫的紙條、契約或是廣告文宣,找出理專是否誇大其詞,或是只談獲利避談風險,都有利爭取賠償。

最近銀行爆出許多連動債的糾紛,有些民眾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買了不適合的連動債,而且已虧損了四、五成,才接到理專通知,讓民眾相當生氣。

若當初有錄音、錄影,或是保留下來理專推銷時的文件,就是很有利的證據。銀行局官員建議,在購買任何商品時,要記得保留當時的契約、DM、說明書等文件,若未來有糾紛,才能做為呈堂證據。

銀行業者表示,客戶購買商品回家,尤其是超過一定金額的投資,一定要逐項把產品文件看清楚,只要是看不懂,就要趕快打電話問銀行。

尤其是連動債,因為每一檔募集時間約兩周到一個月,只要民眾覺得不妥不想買,跟銀行反應,就可以跟銀行撤回契約,銀行大多數都會同意,千萬不要買自己不懂的商品。

銀行局官員也提醒,「法律不能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如果理專當初在銷售時,請客戶看看風險告知書,客戶自己不看就簽名,事後卻指責說理專沒說清楚風險,這是客戶自己放棄「瞭解風險的權利」,不能怪別人。

萬一投資人當初已經在風險告知書上簽名,理專也沒有在文件上動手腳,投資人若要舉證說「理專沒有說清楚風險」,可能有困難。此時,要銀行賠償損失可就難了。

若是理專有銷售上的疏失,投資人除了向銀行申訴外,也可以找金管會銀行局、消金會或是媒體與律師。有銀行私下透露,如果客戶是透過媒體、律師、政府機關、消基會等單位來申訴,且要求賠償的金額超過100萬元以上,銀行內部列為較高等級,必須報到總行處理,這種案子通常會比較受到重視,列為重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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